防詐騙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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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詐騙宣導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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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業者假借瓦斯安全檢查名義推銷瓦斯器材,請市民提高警覺謹防受騙 市府經濟發展局接獲民眾反映有不商業者假借瓦斯安檢名義進入用戶家中以瓦斯漏氣需更換瓦斯器材為由詐騙,造成用戶錢財損失之事件,經濟發展局呼籲市民提高警覺謹防受騙。
3 天然氣事業法為維護天然瓦斯用戶安全,要求各天然瓦斯公司對用戶瓦斯管線及設備每2年至少應實施安全檢查1次,並於安全檢查前寄發通知單指名通知個別用戶,再由配帶各瓦斯公司服務證之檢查人員依時前往﹔該項安全檢查不收取任何費用,並依「天然氣事業法」第48 條第6 項規定「公用天然氣事業從事定期檢查用戶之管線時,不得有推廣、銷售商品之行為。」’惟若表內管之管線、零件及開關(屬用戶負責維修)等需更換,用戶可選擇自行委託合格「公用天然氣導管承裝業」(可至本府經濟發展局網頁查詢)維修或委託瓦斯公司代為更換,更換器材等相關費用併入次期瓦斯費計收。
4 針對不肖業者假借瓦斯公司名義進行詐騙之情形,經濟發展局除透過發布新聞稿、在府網及局網最新消息公告、發函各區公所配合宣導外,並要求本市3 家天然瓦斯公司設計簡單易懂之警語印製於帳單及公司網站,加強防詐騙宣導提醒用戶注意,併請本府消保官、警察局等單位就主管權責協助宣導提醒民眾提高警覺,若有假借瓦斯公司安檢進行推銷之不商業者,涉及詐欺、毀損或公共危險之虞時,請警察局依規定移送法辨,另請本市各瓦斯公司持續搜集不商業者之相關違法事證報請公平交易委員會處以罰緩。經濟發展局亦將加強持續宣導,以有效遏止類此案件再度發生。
5 經濟發展局再次呼籲用戶於接獲到府安全檢查書面通知峙,如有疑問請利用瓦斯收費單所列聯絡服務電話與供氣天然瓦斯公司聯繫確認,並可要求檢查人員出示識別證、用戶登記戶名、表號等資料核對無誤後再配合接受檢查,如不慎有發生現場付現之情形,切記要取得收據、發票等相關憑證’類此登門推銷商品屬訪問買賣型態,可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於收受商品後7 日內,返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任何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格,倘業者拒不接受時,消費者可向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並於發現不法情事時,立即聯繫當地派出所、警察局處理或通報里辦公室告知里民提高警覺。
本市3 家瓦斯公司及相關防詐騙窗口如下表:
公司名稱 聯絡電話 欣中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04-23139999 欣林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南投營業處049-2563002#231
台中營業處04-24924760
欣彰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彰化營業所04-7322101
豐原營業所04-25263127
台中港營業所04-26623497
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04-22289111#31411 防詐騙專線 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