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繳費期限內可持帳單於至臺中市各合庫、農會、
二信等繳交氣費 。 |
2.依通知金額以現金袋或郵局匯票郵寄至本公司營業科收費股,若逾期欠費部份: |
家庭用戶: |
(1)逾期在7日以內,免收違約金。 |
(2)逾7日起至14日止,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1%違約金。 |
(3)逾14日者,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2%違約金。 |
(4)應繳天然氣費達2期(含當期)以上,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4%違約金,至
繳納完畢為止。 |
加收違約金之金額未滿一元者按一元計。 |
|
商業及服務業用戶: |
(1)逾期在2日以內,免收違約金。 |
(2)逾2日起至14日止,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1%違約金。 |
(3)逾14日者,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2%違約金。 |
(4)應繳天然氣費達2期(含當期)以上,依應繳天然氣費加收4%違約金,至
繳納完畢為止。 |
加收違約金之金額未滿五元者按五元計。 |
自102年4月11起實施 |
|
3.即日起,在限繳日期內全省7-11、全家、萊爾富、OK便利商店,24小時均可代收瓦斯費。
若您前期帳款欠費1次,在您收到帳單後於限繳日期內,仍可利用各超商代收瓦斯費。
(其逾期延滯違約金,將併入下期帳單中) |
4.至本公司服務中心繳交。(歡迎攜帶晶片金融卡至本公司服務台繳納,免手續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