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中公司延長超商代收日期

延長超商代收日期 14天變更為 30天
一、一般用戶原限繳日期+30天為超商代收日期
二、營業用戶原限繳日期+ 5天為超商代收日期
 
1.商業及服務業用戶:逾期繳費2日內起至第14日止依應繳天然氣氣費加收 1%違約  
 金;逾14日者加收2% 違約金,欠費超過2期未繳納者加收4% 違約金,未滿5元按
 5元計。
2.家庭用戶:逾期繳費7日起至第14日止依應繳天然氣氣費加收1% 違約金;逾14日
 者加收2% 違約金,欠費超過2期未繳納者加收4% 違約金,未滿1元按1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