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發票開立篇:
 Q1、持繳費通知單繳費或已繳費憑證,如何取得發票?
  A:依照財政部推廣「開立雲端發票」作業方案:
   一、臨櫃繳費:
   (一)持繳費通知單→櫃檯繳費→現場列印並交付電子發票銷售明細(載具號碼)→用戶妥善
      保管銷售明細。
   (二)現場繳費後可利用本公司小平台,輸入用戶號碼、繳費通知單之收費年月、戶名及驗      
      證碼,即可查詢發票號碼,或俟本公司於次期繳費通知單上印製前期電子發票號碼供 
      用戶收執驗證。
    二、代收機構(超商、行庫)、Web ATM/ATM繳費:
   (一)繳費通知單→用戶→超商、銀行或Web ATM/ATM(回執繳費收據並妥善保存繳費通知
      單)→繳費完後兩個禮拜上本公司電子發票小平台→輸入用戶號碼、繳費通知單之收
      費年月、戶名及驗證碼可查詢發票號碼。
   (二 )公司於次期繳費通知單上印製前期電子發票號碼供用戶收執驗證。
    三、轉帳代繳:
   (一) 公司繳費匯款清單→銀行轉帳→公司核銷系統→(Turnkey傳輸)→財政部電子發票服
      務平台(大平台)→收執已繳費憑證→上本公司電子發票小平台→輸入用戶號碼、繳
      費通知單之收費年月、戶名及驗證碼可查詢發票號碼。
   (二)寄發之已繳費憑證上印製當期電子發票號碼供用戶收執驗證。
 
  Q2、如果發生重覆繳費,貴公司如何辦理?如何確認重覆繳費電子發票之歸屬?
  A:一、請攜帶前後二張繳費憑證(繳費通知單附超商代收款專用繳費證明等、轉帳已繳費憑
      證、電子發票證明聯、銷售明細(含載具),及身分證正本至本公司辦理退費。
     二、本公司以首筆入帳開立發票上傳財政部平台,系統上將不會重覆產生第二筆發票號 
      碼。
 
 Q3、我沒收到繳費通知單,補寄還有載具號碼嗎?所謂遺失不補發是指繳費單嗎?
   A:一、補寄繳費通知單上仍有印製載具號碼,惟與前次寄發繳費通知單上之編碼不同
     (具唯一性)。

     二、
至於遺失不補發,是指已完成繳費之繳費單須妥善保存,以便日後如獲中獎通知,憑
      該繳費單上之載具號碼至超商多媒體機(KIOSK)列印中獎發票(僅限列印乙次)或 載
      具號碼含領獎收據聯(所屬期別為106年3月以後), 直接持憑至受託代發獎金單位刷讀
      給獎。
 
 
 Q4、有2期以上之欠費,可否分別開立發票,是否增加中獎機率?
   A:一、二期以上欠費如需分別開立發票,須至本公司臨櫃繳費,告知櫃檯人員分別產製各期
      別銷售明細(載具號碼)。
 
    二、按財政部所評估約為5/1000之中獎機率。
 
  Q5、請問貴公司為何不開紙本發票?是否可以要求開立紙本發票?
   A:一、親臨本公司持繳費通知單繳費可要求開立紙本發票,惟公用事業奉財政部核定採行電
      子發票,並考量用戶兌獎便利性與安全性,採用雲端發票方式不列印電子發票證明聯
      ,用戶可至公司設立之網頁小平台查詢統一發票號碼。
    二、本公司亦會在下期繳費通知單(當期已繳費證明)揭露用戶發票號碼。
 
 Q6、開立電子發票的實施,用戶有何需要配合之處嗎?
   A:營業戶統一編號、連絡電話及通訊地址請務必正確。
 
  Q7、開立電子發票除了氣費之外,其他工程款部分是否也會開立電子發票。
  A:除氣費保證金、保固金外,其他凡公司收取之費用,一律開立電子發票。